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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全方位筑牢三晋粮仓安全防线

2025 年 7 月 30 日,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《山西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该条例将于 10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。作为山西省贯彻落实《中…

2025 年 7 月 30 日,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《山西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该条例将于 10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。作为山西省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》的重要地方性法规,《条例》从粮食生产、储备、流通、加工、应急、监督管理等全链条作出系统规范,为全方位夯实山西粮食安全根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

山西作为全国 11 个粮食产销平衡区之一,近年来粮食产量持续丰收,储备实力不断增强,但仍面临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、稳产增产基础不牢、储备体系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。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段宝燕指出,《条例》的制定旨在以法治方式破解山西省粮食安全保障的堵点卡点,落实落细国家粮食安全战略。

据介绍,《条例》共 7 章 50 条,紧扣山西 "小杂粮王国" 区域特色,将近年来山西省在耕地保护、有机旱作农业发展、粮食储备管理等方面的成功实践上升为法规制度,构建起覆盖粮食全产业链的安全保障体系。

《条例》明确严格控制各类占用耕地行为,依法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,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生态保护。针对山西丘陵山地多的特点,特别规定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、盐碱地综合改造、旱作梯田建设和老旧梯田提升改造等措施。同时建立撂荒地治理机制,鼓励通过代耕代种、订单种植等方式恢复粮食种植。

在粮食生产环节,《条例》突出山西特色,明确扶持谷子、高粱、荞麦等特色杂粮的品种选育和规模化种植,推动 "特"" 优 " 农业高质量发展,强化应急替代粮源保障。

《条例》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落实 "统一领导、分级负责、属地管理为主" 的应急管理体制,要求加强应急储存、运输、加工、供应能力建设,确定应急保障企业和供应网点,定期开展应急演练。

在应急状态下,政府可依法动用储备粮,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统一指挥调度。应急状态消除后,应当及时补充储备,恢复应急能力。

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、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成斌介绍,《条例》的亮点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:

一是健全协同机制,通过建立粮食安全保障协调机制、监督管理机制和储备轮换保障机制,促进部门协同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,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。

二是突出特色产业,立足山西杂粮资源优势,在品种选育、规模化种植、品牌培育等方面作出专门规定,推动 "特"" 优 " 战略实施,增强粮食安全保障韧性。

三是强化流通监管,对粮食运输安全、市场信息服务、应急保供等作出细致规范,特别是严控口粮运输污染风险,构建全链条质量安全防线。

《条例》的出台,标志着山西粮食安全保障工作进入法治化、规范化新阶段。随着各项规定的落地实施,将进一步筑牢山西粮食安全防线,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贡献山西力量。(作者:符英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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